项目类别、入驻条件及支持方式
创新团队(A类)
创新团队是指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科研竞争实力,可通过争取科研课题、提供技术服务、推动成果转化等获得持续发展的产业技术研究型团队。
入驻条件:
由一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两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具备较高学术影响力、掌握业内领先技术,团队成员之间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
01
符合广东省、珠海市重大科研产业发展规划,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发展规划、业绩目标、经费预算和工作计划等,预期可通过科研经费、“四技”收入及成果转化等获得资金保障团队持续发展。
02
同意在产研院内设立项目方向研究中心,团队成员可以全职或兼职,团队经费在产研院内单独建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独立核算;同意如未按计划实现预期目标,产研院可中止项目并解聘团队成员。
03
支持方式:
在产研院内设立项目方向研究中心,入驻产研院人员与产研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对外合作可以产研院名义开展。
依托产研院的平台资源,协助团队申报国家、广东省和珠海市各级科研项目和优惠政策,精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推动成果转移转化。
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及科研进展情况,经评审提供相应面积免费科研试验和办公场地、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支持(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对团队开放共享广东省科学院及院属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含咨询服务和实验条件等。
创业团队(B类)
创业团队是指具备较高技术水平,成员分工明确,项目技术成熟,产业化目标清晰,可通过培育创办高科技企业获得持续发展的产业技术研发型团队。
入驻条件:
由一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两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应具备创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01
有明确的业务方向、商业模式、发展规划、业绩目标、资金预测、融资计划等,预期可通过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实现持续发展。
02
创业团队承诺在入驻半年内在产研院地址创办科技企业,注册资本由创业团队的知识产权出资、货币出资以及产研院的货币出资等构成,团队成员货币出资部分原则上不少于产研院投入资金的30%。
03
未成立公司前在产研院内设立项目团队方向的研究中心,团队成员须全职入职产研院,团队经费在产研院内单独建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独立核算;同意如未按计划实现预期目标,产研院可中止项目并解聘团队成员。
04
支持方式:
在产研院内设项目方向研究中心,入驻产研院人员与产研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对外合作可以产研院名义开展。
依托产研院的平台资源,协助团队申报国家、广东省和珠海市各级科研项目和优惠政策,精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推动成果转移转化。
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及产业化进展情况,经评审提供相应面积科研试验和办公场地、创业投资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产研院对创业团队创办的高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创业辅导、融资服务等全方位孵化支持。
对团队开放共享广东省科学院及院属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含咨询服务和实验条件等。
创业企业(C类)
创业企业是指具备较高技术水平,项目技术成熟,产品市场明确,商业模式清晰,产业化前景较好,具有较高成长性和良好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
入驻条件:
公司应具有较高成长性和良好发展潜力,组织架构合理、股权架构清晰,带头人具备创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01
有明确的业务方向、商业模式、发展规划、业绩目标、资金预测、融资计划等,预期可通过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实现持续发展。
02
享有企业无形资产股权的创始股东,须和企业签订同业禁止条款,承诺如创业失败后再从事该项目须取得原企业同意并保障其他股东合理权益。
03
支持方式:
产研院可根据企业需要,在产研院内部设立项目方向研究中心,与初创企业的主要研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对外合作可以产研院名义开展。
依托产研院的平台资源,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广东省和珠海市各级科研项目和优惠政策,精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推动成果转移转化。
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及产业化进展情况,经评审提供相应面积科研试验和办公场地、创业投资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产研院对创业企业提供专业创业辅导、融资服务、高企申报等全方位孵化支持。
对创业企业开放共享广东省科学院及院属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含咨询服务和实验条件等。
项目入驻流程
材料准备
对照项目分类、入驻条件和支持方式,选取符合自身情况的项目类别,准备项目介绍PPT及《项目计划书》。
01
入驻申请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入驻+类别+负责人姓名”。
(一)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创业企业项目由创新发展部负责跟进对接。
联系人:蒋晓明;13600031553;
jiangxiaoming@gdaszh.com
联系人:吴文静;13825633397;
wuwenjing@gdaszh.com
(二)联合创新中心、孵化企业项目由产业服务部负责跟进对接。
联系人:李明明;18802083669;
limingming@gdaszh.com
联系人:盘翠林;13823022938;
pancuilin@gdaszh.com
02
项目初审
提交材料由产研院相关部门负责登记及初审,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初审结果。
03
项目立项
通过初审项目由产研院相关部门负责后续立项、项目对接、尽职调查、内部评审等事务。评审通过后,项目团队(企业)与产研院签订《项目入驻协议》或《项目投资协议》。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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